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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3章 一(32)

    方芦手头上没有医用酒精,只能给丁凯歌打个电话,拜托他捎来一个。

    耳钉都没有消过毒,直直的插入耳朵里,肯定痛的要死,方芦现在是相信沈隋疯起来不要命了。

    沈隋随着方芦怎么折腾他也不反抗,只悠悠的说了一句,“不是我搞的秦裘。”

    秦裘还真不是他搞的,他要搞秦裘也不会放在今天,怎么也得等到方芦比赛胜了之后。

    而且秦裘出事这么久了,方芦都不知道,背后算计的那个人,偏偏要他来说这件事情,明显就是要把脏水往他身上泼。

    沈隋无论拖谁来说,都逃不过被怀疑,还不如他自己来说,还能够见到方芦。

    沈隋换好衣服,站在镜子面前,整个人收敛了桀骜,多了些来自黑夜的鬼魅。

    相比起男士一成不变的正装,女士的裙子设计起来会更加有变化感,款式也更加丰富。

    但是方芦还是选择了西装,黑色的风衣上藏着酒红色线勾勒着的玫瑰花,很浅淡,只有在灯光刚好照过来的那一刻在会正正好好的绽放开来。

    里面是一件黑色的高领打底配着衬衣,袖扣是烫金的。

    他全身上下,最鲜艳的那抹颜色就只是他的耳钉,但不会显得单调,亦如他是黑夜中唯一绽放的玫瑰花。

    沈隋看着镜子里的自己,大概明白为什么方芦会选择秦裘,而不是他了。

    他的身上少了几分饱受苦难的沧桑感,要是比作玫瑰花的话,他与秦裘都带着此,只是若是遭受摧l残的话,他宁为玉碎不为瓦全,而秦裘则会选择夹缝求生,等待着一切可能反击的机会。

    沈隋觉得自己和秦裘不过是方芦的衣架子,无论再怎么不同,作用还是一样的。

    方芦拉着沈隋,让他坐了下来,“画个淡妆。”

    沈隋新奇了,“你连化妆都会?你这设计师学的挺全面的。”

    方芦如果将来毕业了,不做服装设计师的话,也可以去给明星当造型师,工作不累,赚的还多,就是有可能会因为明星的造型问题,而被网友谩骂。

    方芦手腹抵在沈隋的鼻翼下,正好能够感受到沈隋的呼吸,“基本的审美还是有的。”

    他倒是没有很正经的学过化妆技术,但沈隋这张脸原本就很完美了,属于长得很有特征的那种,即便是用化妆也很难让他换一种风格,只能够尽量去修饰沈隋的五官。

    “你以前没有化过妆?”

    沈隋被方芦要求闭着眼睛,带着甜香的手指就点在他的眼皮上,“为什么要画?你以前画过?”

    方芦很是坦然:“参加幼儿园节目。”

    方芦从小就长得乖巧,所以他是绝大对数小朋友理想中的乖乖的朋友。

    上过妆的沈隋眉宇间少了几分凌冽感,但是美的充满了危险与攻击性。

    沈隋赖在方芦的身边,拉着方芦的手,留恋个没完,“我这还是第一次走秀,没有经验,你不教教我怎么做?”

    “沈大少平时走路姿势范就很足。”

    方芦拍了拍沈隋的肩头,他垂下眉眼,手指轻擦过沈隋的衣领,

    “所以,替我去绽放吧,我的玫瑰花。”

    他亲吻了沈隋的面颊一下。

    沈隋微愣,方芦吻的不是他,而是开在方芦心中的那朵艳丽的玫瑰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