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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青子衿 悠悠我心!

    天下九州,早已分崩离析,武朝还在中州之地苟延残喘顽固抵抗。天下各路英雄从正元二十年,一直征战到正元三十五年。踊跃而出四大反王,其中以夏侯牧实力最强,距仓、宛二洲,占二十六郡。其次是云、雷二洲的冷雪,瀚、殇二洲的宋青,最后是实力最差最没头脑的王植,占据长洲、越州,竟自立为“雍”,并定了年号登了基,仿佛洗净脖子迫不及待等人来砍。

    每个反王都很清楚,九州之地,必将一统,即便病武也认同。至此之际,战乱稍停,只是为最终的决战做准备,而王植之举,将加快最终决战的到来。他也将是第一个迎来决战的人。

    仓洲城成为了夏侯牧新的盘踞之地,此地沃野千里,正是养兵蓄锐的好地方。虽然宛洲同样富庶,但是比起“天下粮仓”的仓洲,还是差上许多。仓洲有条大河,河流两岸地势平坦,土地肥沃。历来都是兵家必争之地。奈何这里有个铁钉子,叶家。

    仓洲城守城将士不足三千,但是仓洲城外有一个突骑营,来无影去无踪。来时势如破竹,去时如狂风席卷。十年来经历过大大小小的战役不计其数。战事刚起之初,不少人盯上了仓洲这块肥肉,最终却只能望洋兴叹。

    叶临渊从不正面和敌人大军周旋,总是从一个刁钻的角度贸然杀出,骑兵冲杀速度极快,来来回回,城外空间有限,布不下太多兵,不管送来多少,都成了突骑营刀下亡魂。

    谁曾想到了今日,突骑营只剩下五百残兵,而叶临渊,几日前也被遣往玄虎关,旧时部将只带了几人,剩下的交由军司马林七。突骑营重新整编,还在城外扎营,按照叶临渊的打法守卫仓洲。

    夏侯牧是个极为谨慎的人,他从叶临渊手中骗来了仓洲城,然后处处提防着,先是耗完了突骑营,再是将其遣去戍边。留下的五百残兵交由林七,他还不放心,给突骑营新编了三千人马,新来的校尉是他自己的人。是个很壮实的壮汉,无论春夏秋冬此人都**着上身,只着吞肩护腕,下身甲裙,熊皮裤,一双熊皮战靴。腹间腹吞兽也是熊,此人名唤熊霸。浑身上下只有俩字儿能形容。强大!

    全身到处是伤疤,就连脸上也是,一道长长的伤疤从眉骨至下颚,幸得眉骨高,鼻子挺,没有伤及眼睛。上半身纵横交错的伤疤裸露在遒劲的肌肉上,右边胸口纹着怒目金刚,左边儿画着龙。

    煞是威猛!

    林七第一次见就喜欢上了此人,但凡这种四肢发达的,脑子都不太好使,这好像是自古至今通用的铁律,一个神奇的设定。

    在别人眼里,熊霸是一头随时都会咆哮蹦来取命的熊,在林七眼里,这就是个傻憨憨,改天收买一下!

    棘手的是他身边的中郎将,姓夏侯,叫夏侯无月,是夏侯牧的叔叔,此人五十多岁,是个人精。林七惹不起,只能在他面前夹着尾巴做人,操练啥的一应不敢落下,叫干啥就干啥,日子很不好过,每当在营中休息,都能听到部下抱怨,怀念以前叶将军在的时候啊。

    林七的五百骑始终格格不入,因为另外三千骑是夏侯牧的亲军。林七这一伙子,只是冲锋陷阵的马前卒。也只能庆幸现在休兵养息,不然他们指不定会死在哪一日。

    对于夏侯无月来说,林七根本不足为虑,他也不将这五百骑放在眼里,只要听任调遣就行,没指望他们能建立功勋。现在夏侯军实力庞大,有十万大军盘踞宛城,仓洲城周边又八万大军,加上边关零零散散的少说也有二十五万之多。因此对于林七和叶临渊这些人,夏侯无月对他们没有半点担忧。

    林七一有空就回城探望花老头和许可姑娘,雨中雁则一有空就去百花楼。

    自从许可姑娘被赎身后林七整日都盼望着回城,每次都纵马飞奔回城,然后冲进院门一把抱起可儿在院儿中转两个圈儿。香酥柔软的身体,那么娇小,让林七魂萦梦牵。

    这小院儿,现在才变成真正的家,有花老头,有可儿,还有一个不正经的剑客雨中雁。

    每当林七告假回家,总是拖着许可和花老头一起上街,他带着姑娘,还带着钱袋,这钱袋自然就是花老头。从城东一路逛到城西,好吃的都吃一遍,好玩的都玩一遍。初时还略显矜持的许可,最终变得开朗,笑容里满满都是幸福,举止间都是浓浓的爱。

    花老头身世曲折,也曾有过一大家子,现在只剩下这个半路捡来养大的孙子。十四岁便从了戎,第一次见死人,第一次杀人都是由花老头陪伴开导,一直陪到他长大成人,陪到他开始逛青楼喝闷酒。教他一身武艺,教他如何生存,但是自己毕竟年过七旬,不能陪他走完余生。许可的出现让林七内心出现了一些柔软,让他更珍惜自己的性命。

    在许可眼中,林七则是她在这个世上的全部,还好遇到的是你,还好那天来的人是你。

    当初在花厅里漫长等候,等来的是一位将军,面容俊朗,明明自己脸都红了,还要逞强调戏人家。明明都不敢看人家的眼睛,大猪蹄子。一双眼睛里都是善良。双手全都是老茧,摸着让人心疼,浑身的刀伤也是,衣物破了乱七八糟的缝一下,想来身边是没有女子的。自己这一生,是何等的幸运。

    林七自然不会知道这些,他只知道每次回家,许可都会坐在门槛上等他,一坐就是一整天,待到林七归来,便冲上去给他一个大大的拥抱。这个大男孩儿,再也不必孤单一人了。

    人真是一种神奇的物种,明明是群居动物,即便处在群体之中也会觉得孤单。心灵这种东西,只能得到短期的满足,大部分时间都是空虚孤寂的。

    对于林七,现在的生活就是他梦寐以求的,遇到一个美丽的女子,然后在没有战乱的日子里度过一生。有一个温暖的家,有一处遮风避雨的地方。

    但是对雨中雁来说现在的生活就是一种煎熬。每日随林七在军营里操练,枯燥乏味。回想当初仗剑走天涯的时候,多么潇洒自在。在军中雨中雁没有任何职位,就是林七的亲随。走哪跟哪,像个跟屁虫。告了假继续跟着,看着林七和许可秀恩爱,心里甚是憋屈,口袋里但凡有点饷银全都贡献给了张妈妈。

    因此张妈妈甚是喜欢雨中雁,每到发饷的日子,就翘首以盼,“有钱的军爷们快来啊。”

    前些日子夏侯牧买下了花掌柜讹来的陨铁,想来雨中雁是没钱消受陨铁,所以被花老头骗了去。如今小半月过去,那块陨铁也初具雏形了,这陨铁质地坚硬熔点极高,锻打起来十分费力。花老头和四人合力小半月才得此成就。如今林七告假回来自然不能放过,这小兔崽子吃了自己二十年浑身是劲儿,一有空闲就被花老头拉进锻造坊打那块陨铁。

    林七力道惊人,锻打起来自然要比那几人快上许多。正在锻打的是一柄剑,剑身烧的通红,花老头左手用火钳钳住剑身,右手抡着小锤,上身脱的精光,一身健硕的肌肉上全都是汗珠。一旁抡着大锤的林七穿着薄衫全被汗水浸湿,每一锤下去都溅起无数火星,场景非常好看。

    雨中雁只带着一块陨铁来的,单纯的以为花掌柜会用陨铁为自己打一把剑,谁知花老头开口问他要了一笔天大的数字。材料是有了,但是锻造的费用你有吗?既然没有,那这材料就当锻造费用,老夫这里有一块上好的昆仑玄铁,也是很不错的选择。无奈之下只得答应。

    如今这陨铁转手卖了一个天价,一整箱的金银,和林七留在仓洲的权利,还有可儿姑娘。空手套白狼的买卖。

    稍事休息,林七一边擦汗一边问花老头:“他打这柄剑,是自己用吗?”

    “不,他身边有一个高人,气息内敛,探不出深浅,那日一起来的,混在人群中就像个普通农夫。”花老头拉动风箱一边加热一边回应。

    “我能打过他吗?”林七喝了碗水继续问。

    “三十招之内你必败。百招之内便能取你性命!”花老头说的一本正经“有了此剑,十招便能败你,三十招取你性命!”

    “那你呢?”林七继续问,在他眼里,如果花老头都打不过的人,那这天底下应该没人能打的过。

    “有了此剑,除非拼上半条老命,否则绝无可能杀他!”花老头在这方面向来判断很准,也很严肃。他本身就是站在武力顶端之人,乃武朝第一神将,后被奸佞所害,家破人亡流落仓洲。

    “那你现在多少招能败我?”林七有点不甘心!

    “老夫一拳之力你都扛不住,谈什么招不招的,让你少去青楼就是不听!”花老头气不打一处来,一气之下将火钳扔在地上。

    “那没有此剑,你能毫发无损的杀他吗?”林七换了一种方式又问,在林七眼中,解决问题的方法有很多,不一定非要直接奔着答案而去,可以先解决旁的小问题,将一个复杂的事情,拆成无数个小问题,逐一击破。

    “没有此剑,杀他易如反掌。”

    “那就好办了。”林七嘴角露出诡异的微笑。

    “但是没有此剑,你也不是他的对手,以后勤加练功,老夫已年过七旬,不会照顾你一辈子!”花老头又捡起火钳,继续加热。

    这一把剑前前后后打了一个多月,从锻打到精雕打磨,林七都全程参与了,整把剑剑身剑柄浑然一体,通体乌黑,剑柄上雕着龙首,剑身上一条笔直的血色血槽格外刺目。剑刃闪着柔和的光,整把剑,仿佛一件精雕细琢的玉器,温润,厚重,没有一丝杀气。

    林七握在手中掂了掂分量,仔细看看了长短,饶有兴趣的把玩着,“仓”的一声一剑劈开了打铁的大铁锤。气的花老头双眼瞪的滚圆,盯着林七:“你个败家玩意儿,给老子滚出去!”说完捡起地上两半铁锤砸向林七。

    林七左躲右闪躲过了飞来的两半铁锤,继续挥动着手中的陨铁剑问花老头:“老头子,能不能仿一把?”

    “... ...”花老头瞬间呆愣,仿一把,防一手?

    剑匣还是当初雨中雁的那个玄铁剑匣,只是里面盛的,是一柄陨铁剑。林七将剑匣跨在背上朝着仓洲城最大的建筑群走去。那里是仓洲城前领城将军府,后来领城将军死于战乱,这才让叶家接手。

    走着走着,从巷子里走出一人,一身皮甲,来人正是雨中雁,腰间配着一柄黑剑,悄无声息的走在林七身侧,看着林七肩上的剑匣目光中充满期待。

    雨中雁一直关注着这把剑,昨晚便仔细端详过了,那时候还没打磨完毕,想来今日也就成了,晚上在百花楼过了夜,大中午起床在街边吃油条喝豆浆,喝着喝着就看到了林七。

    “成了?”

    “恩!”

    “强吗?”

    “恩!”

    于是乎两人都不说话了,一起往将军府行去。

    将军府很大,很气派,亭台楼阁檐牙高啄,假山置石跌水瀑布。管家一路将林七二人领进后花园,园路曲折一院儿一景,看的林七和雨中雁一整咋舌。都是穷苦人家的孩子,没见过这么气派的宅子。林七心里暗自后悔,当初花老头说买宅子被自己拒绝了,回去以后要置办一处宅子,这么大的宅子,随便找一处都是人间仙境的感觉,练练拳,钓钓鱼,没事儿的时候晒晒太阳都是一种享受啊。

    时值仲秋,花园里树木色彩斑斓,落叶纷飞,远处有一片湖,湖中有一座亭。亭中有三人。两人对弈,一人怀抱一把剑站立在侧。远远的就看到了林七和雨中雁,目光一直盯着林七肩头的剑匣。

    林七很讨厌见夏侯牧,因为他之前的生命里,从来没有行过君臣礼。对于单膝跪地这回事,让他很烦,他讨厌下跪。

    “军司马快快请起,夏侯牧离了座亲自搀起林七!”一脸的亲切。让林七看了很恶心,“瘪犊子玩意儿装啥啊,一开始不让我跪不就得了!”心里面骂一骂过过瘾就行了,嘴上说出来会惹事儿的。

    “月前主公定的剑,祖父已经锻成,此次特来送剑!”林七恭谨的取下剑匣,双手呈上。

    与之对弈之人,乃是一老者,是夏侯牧的军师,此人须发皆白,道骨仙风,大有一种世外高人的模样,此时也起身站在夏侯牧一侧,看着林七手中剑匣。

    夏侯牧也不废话,打开剑匣,便见到一把乌黑的剑,剑柄剑身浑然一体,一条血红的线格外惹眼。

    “祖父说此剑本不属于这世间,所以世间之物,衬不上此剑,因此没有剑鞘!”林七不紧不慢的解释着。

    夏侯牧取出剑在手中把玩,仔细端详,剑刃并不刺眼,于是伸手用拇指感受剑刃,谁知轻轻一划,手指上便出现了一道伤口,伤口并不深,鲜血还未来得及流出,可见其锋利!

    “好剑!可曾试过?”夏侯牧将大拇指含在口中吮了口血,吐在一旁的湖中,完全没有书生形象。

    “试过,打铁的大铁锤轻轻一剑便一分为二。”

    “不如再试试!”说完将剑交给了一直伫立在身边的人。

    此人一直双手抱剑伫立在侧,看其身形就知不凡,手上虎口处生着老茧,一看就是惯用刀剑之人。此人气息藏匿的十分隐秘,感受不到一丝强者的气势。乍一看,就是一普通人。

    这试剑,自然是要找林七试的,谁叫他是军司马呢。只是林七早就猜到有此一遭,所以出门没带刀,如果带着,怕是肯定要被斩断了。那人接过剑双眼看不出喜怒,仔细端详,挥动两下斩在空气中皆是破空声响。

    “请军司马指教!”那人不带一点感情,双手抱拳等着林七当陪练。

    “末将出门仓促,未带兵刃。”林七双手抱拳回礼,并说明情况。

    “你身后之人用的乃是玄铁之剑,不如就用那把!”夏侯牧发话了。不是他的剑,他不心疼。

    “末将惯用战刀,剑法知之甚少!”

    “无妨,试剑,又非比武!”

    “遵命!”林七头也不回反手抽出雨中雁腰间长剑,飞身上前。惯用刀法之人,怎么可能不会用剑,拿剑当刀使就完了。两个刃还打不出一个刃的效果?

    只是剑法只精妙,不似刀法之蛮横,用剑则千变万化,一招可变千招,用刀则会被限制很多。

    林七也跟花老头学过剑法,虽然不能和天下绝顶剑客相比,但是剑法也是出神入化的高手。此一剑人剑合一快如闪电,对方瞳孔微缩,甩出怀中所抱之剑,缓了缓林七的速度。

    一剑斩下,那半空飞来的剑连同剑鞘被林七一剑斩成四截。来势不减,继续攻向那人。

    “好!”夏侯牧看的一阵痛快,这玄铁剑果然了得,林七的剑法果然精妙。

    那人持剑单脚点地,身形飘出亭外,稳稳落在湖面之上,持剑负身而立,宛若神仙降临,就那么站在平静的湖面之上。

    这厮果然不凡,林七有些头大,他肯定是做不到的,能在水面上稳稳站定,再给他五年估计可以。

    林七持剑脚踩亭柱弹射而出,继续杀向那人。这一次,那人不再躲闪,两人在湖面之上辗转腾挪,林七在水面上不断上下翻飞,每次落下都踩起一大片水花,然后再飞身而起。

    两剑相交,声音清脆悦耳,火花如同烟花一般绚丽,叮叮当当一整响之后那人身形再次飘回亭中,举剑仔细观察,剑刃完好无损,一点痕迹不留。

    林七双脚连点数下,踏水而来,跃入亭中,举起手中玄铁剑一看,虽然早就有心里准备,但还是被惊到了。只见剑身上下布满大大小小的缺口,深者甚至能将剑斩断。

    身后雨中雁一阵肉疼,早知道就不跟着来了。

    “啪啪啪!”又是一阵巴掌声,夏侯牧有个坏习惯,看人打架喜欢拍手!“军司马一身武艺果然是得到了花神将的真传,将来必定不可限量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