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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 我不要你哭

    杨望杰一大早在自己的办公室里犹豫一件事——他究竟要不要给尹笑眉打电话。

    他昨天追问了洪卿许久,洪卿都以为病人保密为由拒绝了他,可是她越这样说,杨望杰越觉得写意的病有些蹊跷。

    “为什么你一定要知道?”洪卿问。

    “我想知道。”

    “这不是个必要的理由,等你找到一个能充分说服我的理由再说吧,小杨。”

    “卿姐。”杨望杰有些哀求。

    “不行,这是职业道德问题。”

    上升到这个高度,杨望杰只好作罢,“那……就算了。”

    “小杨,你不对劲儿啊?”洪卿说。

    “没有。”

    “你和写意关系不一般?”

    “怎么可能。”杨望杰无奈地笑了笑。

    听见他语气酸涩,洪卿也算明白了。

    “你喜欢人家沈小姐?”

    “过去,大概有点。”杨望杰含糊地掩盖过去。

    “那你就真让一切过去吧,小杨,”洪卿说,“写意是个不错的姑娘,可惜不适合你。”

    看她说得认真的样子,杨望杰反倒笑了,“卿姐,你的职业毛病啊,专门开导人。”

    他这么一说,更使洪卿觉得沈写意在杨望杰心中的地位非同一般。她这个小兄弟以前很少和女孩儿有纠葛,生活中难得有什么感情戏,曾害得一帮大哥大姐挺替他着急的。

    只是听说他最近和尹家的大小姐走得很近,倒不知道他和她的那个病人沈写意扯出什么牵连。如今看来不告诉他,他也心意难平。她思忖掂量了下,下了个决心,索性做一回不负责任的医生。

    “其实她也不是什么病,说严重也严重,说不严重也不严重。”她说。

    “呃?”杨望杰听得糊涂。

    “她有失忆症。”

    “失忆症?”

    “心因性失忆症。”洪卿补充。

    “不可能。”杨望杰睁大眼睛,“我不懂什么失忆症的种类,但是写意不可能有失忆症,她平常和正常人一样,看不出来有很健忘的个性。”

    “心因性失忆也有很多种,有的人会忘记一切包括自己在内,有人会记得某些人而忘了另一些人,有的人会记得前面忘记后面,有的人记得其他的却恰恰会忘记最重要的事情。你真的肯定她所有都记得?”

    洪卿没有明确说,倒是反问了他一句。她猜测杨望杰肯定是心中原本就有疑惑才会一直追问她,不信他就没看出端倪。

    “为什么会这样?”

    “她是两年前转到我这里的,病历上据说是车祸后才出现症状的。但是也不一定,也许是家族遗传病,也许是受到巨大的打击后心理上产生的一种本能的自我保护,也许就是因为车祸对头部的剧烈碰撞所致。要知道人类最神秘的地方就是大脑,很多心理现象至今仍在探索阶段,没有定论。”

    “可是……”

    洪卿打断他,“小杨,这是我能说的极限,足以满足你的好奇心,我不会再回答你的任何问题了。”

    “我最后问一个,能治好吗?”

    洪卿笑了笑,果真就闭紧嘴巴,不再回答他。

    杨望杰从医院出来,路过市图书馆,停好车走进去,既然洪卿不跟他解释,那他只好自己下手。

    他仔仔细细地在书架上找了关于失忆症的资料书籍,借回家去研究了许久。在攻克那些艰涩的专用术语之时,他才深切地体会到洪卿跟他解释的那几句是多么通俗易懂。

    他总结了下洪卿说的心因性失忆症的症状,然后筛选出两个他觉得很符合写意的情况的:一个是选择性失忆,指患者对某段时期发生的事情,选择性地记得一些,而遗忘了另一些;另一个是连续性失忆,意思是说患者忘记自某一年或者某一事件之前的往事。

    杨望杰记得写意以前和他提过小时候的事情,那就不是将过去全部忘得一干二净,而是上面那两种之一。究竟是什么样的车祸将她弄成这样?那些被她丢失的记忆中究竟有些什么?

    杨望杰为此思忖了一夜,竟然不知道自己应该找谁来说说。终于,他决定给还没起床的尹笑眉打了个电话。

    “怎么?”她从睡梦中揉了揉眼睛。

    “你的日子可真舒服。”杨望杰感叹。

    “我就知道,你想我说是米虫。”

    “米虫?什么米虫?”他对年轻女孩儿的流行术语没有什么研究。

    “这么早有什么事?”

    “你上次说你可以找到人问问……”杨望杰说到这里,停住。

    “怎么?”

    “没什么,算了。”

    “你不要说话说一半好不好?很让人着急的。”

    “你上次说你认识那位很好的钢琴老师要介绍给我外甥的。”

    “哦,对,我一会儿联系下。”

    她才被他给糊弄过去。

    杨望杰歉疚地挂了电话,这样的事他怎么能傻乎乎地去问尹笑眉?他向洪卿追问那些写意不愿意在人前提起的事,就已经是对她不尊重了。

    何况,这对尹笑眉也不公平。

    同样一个早晨,在厉氏的老宅里。厉择良吃饭时看了一下饭厅里的挂钟,“谭叔,麻烦你去楼上叫下沈小姐,就说上班要迟到了。”

    写意匆匆下楼已经是十分钟以后了,她一边走还一边整理头发。她很少穿连衣裙上班,有些不太习惯,不禁扯扯裙摆,又理了理腰际的褶皱。

    “糟了,这么晚了。”她着急道。

    “沈小姐,先吃早饭吧。”老谭急忙帮她摆筷子。

    “谢谢,不吃了,不吃了。”

    “我都在这里,你着什么急?”厉择良说话了。

    她一抬头看见坐在饭桌边的男人,脸上一阵红臊。

    虽然昨晚到后来他什么也没做,就与她回各自的房休息,但仅仅是那一吻,已经足够让她意乱情迷了。在他身上有种奇特的男性魅力,在举手投足间隐约发散开,渗透进身边异性的心智中,蛊惑其心。

    “我不习惯吃早饭的。”写意看到饭桌上的中式早餐,为难地蹙蹙眉。

    他笑了笑,没立刻说什么,收起手里的报纸搁在一边,站起来,闲闲地开口道:“那你从今天开始得改掉这个习惯。”

    写意拿着筷子怔了怔,她昨夜曾经一度以为也许今天再见他的时候,他又要恢复成那个漠然得不可方物的厉先生。这下看来,似乎他们终于可以和平相处了。

    可是,他为什么昨天要对她说一些那么奇怪的话?写意此刻想问,又碍于还有老谭等人在场,不方便开口。

    “我在外面车里等你,快点。”他说。

    写意看了他一眼,一阵腹诽。这人活脱脱就一个资本家,白天都卖给他了,下班还是替他打工,二十四小时都要在他的眼皮底下活动。

    写意喝了几口粥,慌忙地追出去,刚上车又叫:“我忘了带手机了。”随即推门去拿。

    他瞅了瞅她,从牙缝里挤出来一句:“最好快点,不然你自己挤公交车去。”这女人的很多坏毛病几乎让他失去耐性了。

    写意听见他的话,一边气喘吁吁地跑回去,一边气得咬牙切齿。有时候,他真的,真的非常讨厌。

    季英松看着写意急匆匆的背影,问道:“你准备什么时候才告诉她?”

    厉择良闻言之后,嘴角衔着的那丝沉溺的笑意一敛而净,双眸沉下去,默然许久之后才说:“如果可以的话,我希望她永远也不要记起来。”

    车子行驶到厉氏大厦之前,写意执意下了车。她可不想在公司上班高峰期于众目睽睽之下,和厉择良从同一辆车上下来,否则从那一刻开始,沈写意势必成为厉氏所有女性的头号公敌。

    尤其是公司人事部的那位彭丽副经理,这个三十多岁却待字闺中的女人,自从那次她和厉择良的“楼梯门”事件传开以后,每回看见她就像见到阶级敌人,鼻孔朝天一冷嗤,活像过敏性鼻炎犯了。可是,当她在什么时候遭到厉择良冷语忽视,被人传为剩饭后,彭丽的态度才稍微好转。

    如今公司里的人看她的眼光很诡异,有同情的,有看好戏的,有幸灾乐祸的,还有兔死狐悲的。不过大部分人还是相信,“楼梯门”是保洁大嫂的错觉,因为堂堂厉氏的老板怎么可能看得上她!

    上午,写意和同一层的同事小董、小黄一起去策划部拿资料,路上遇见厉择良。厉择良平时在公司里特别是在年轻女下属面前,很有涵养又很有威信。心情一般时和蔼可亲,可只要他拿那双丹凤眼朝谁一瞄,简直就是寒冰扫过,能将人冻僵。倘若恰好落到女性身上,自然是痛并快乐着。

    附近的几位同事即刻立定站好,齐刷刷地低头,“厉先生好。”厉择良点点头算是回礼。

    写意躲在旁边,侧了侧身也准备跟着蒙混过去。

    却没逃过旁边与厉择良同行的彭丽的法眼,三十五岁依然守身如玉的彭丽扶了扶眼镜框。

    “沈写意。”她说,“你看见厉先生怎么不打招呼?”

    “彭经理。”写意只好站出来。

    “你进厉氏的时候,我那几天出差,没一一向你交代公司里面待人接物的规矩,如今怎么变得这么没有礼貌?”

    写意鞠躬,“彭经理早上好。”

    “早上第一次见面,如果是上级应该一一主动打招呼,而不是等着上司来招呼你,或者干脆当没有看见无视而过。对我是其次,尤其要尊敬厉先生。厉先生平时日理万机,一举一动都牵动着厉氏上下的前程远景。我们平时虽然都将这种异常崇敬的心情隐藏于心中,可在不经意间流露于表面的时候才最可贵。你如今这个样子很容易让人误会是看轻厉先生,看轻厉先生就是看轻整个厉氏企业,明白没有?”

    写意生怕她再说什么话,将自己的举动上升到有负于中华民族光辉历史的高度,急忙如小鸡吃米一般直捣头,“明白,我明白了。”

    “你明白了,还杵在那里做什么?还不快向厉先生行礼。”

    写意偷偷地翻白眼,她干吗要向他行礼?白日做梦!

    厉择良好像事不关己地看热闹一样,很有耐性地等在那里,没开腔说话。

    写意很想仰头剜他一眼,最好是挖他一块肉下来煮粥炖汤。可惜她不敢抬头,生怕被四只眼睛的彭丽捉住,再给她数出七宗罪来,那不是真让她吃不了兜着走了?

    算了算了,心字头上一把刀,她忍了。

    跨出一步,埋头说:“厉先生,早上好。”

    “嗯。”厉择良居然还很配合地应了一声。

    写意只能在心里逞威,拼命地诅咒他。

    “不行不行,角度不够。”彭丽说。

    写意傻眼了,角度不够?什么叫角度不够?

    彭丽柔柔地对厉择良说:“厉先生,您先走吧,这个小姑娘我先教育教育。”语气和刚才跟写意说话的感觉完全不同。

    然后,同事们在彭丽的带领下又一起鞠躬,恭送厉择良离开。

    接着,彭丽又习惯性地抬了抬镜框,“沈写意过来,让我教你什么叫正确的鞠躬。首先要注意时间,我们一般鞠躬的最佳时刻是距离对方两到三米的地方,彼此对方目光交流的时候。”彭丽盯着写意深情地做了个示范。

    写意触到她的目光,立刻打了个寒战,鸡皮疙瘩掉了一地。

    “一般鞠躬分成两种角度。一种是平辈同事之间,跟着我说的做。”彭丽说,“双手交叉放在身前,头颈背成直线,前倾十五度,目光约落于身前一米五处,再慢慢抬起,抬起的时候要一直注视对方。另一种更重要,是向长辈和上司问好。这个面前的姿势是一样,也是双手交叉放在前面,头颈背成一条笔直的直线,为了表示我们的尊敬,这个时候要前倾三十度,目光落在身体前面一米的地上,然后再一边注视对方一边将身体缓缓抬起……你来一次。”

    同事小董和小黄离开时同时留给她一个“你自求多福”的表情。

    “来跟着我做。”彭丽说。

    “厉先生,早上好。”写意对着墙壁行礼鞠躬。

    “不行,声音还要柔一点。”

    她只好又做一次。

    “厉先生,早上好。”

    “不行,身体还要往下倾。”

    她再做。

    “厉先生,早上好。”

    “腰弯过了,再来。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写意为此悲惨地被彭丽活活折磨了一个上午,而且厉择良走开的时候,她分明看见他将右手握成拳头抬起来微微遮住略微上扬的唇,在偷偷地笑她。

    小样,小心你乐极生悲!写意在心中继续诅咒。

    中午,写意几乎是拖着一副疲惫不堪的身体去公司餐厅吃饭。

    “你好幸运,居然还活着。”小黄说。

    写意耷拉着脑袋,“也只剩半条命,腰快断了。”

    “原来真的没有人可以从彭莫愁那里逃脱。”小董感慨,“以前我们都是那么过来的,写意你要珍重。”

    李莫愁?彭莫愁?

    写意奇怪地看了两人一眼,“难道你们只恨彭丽,不恨……”她害怕这里耳目众多,又跳出一个制度卫道士,或者是厉择良的狂热粉丝出来,顿了顿,张望下四处才说:“不恨厉……先生吗?”

    “为什么要恨厉先生?他和这个又没有关系。”小黄惊奇。

    “是啊。”小董附议。

    写意惊掉下巴,那彭丽明明就是狐假虎威,大家只记恨那只狐狸,却对后面的老虎态度截然相反。人类果然对异性比较宽容,尤其是对长相有优势的异性。

    “厉先生人很好,就连我们这些公司的小虾们和他打招呼,他都很亲切的。”小黄说。

    那是伪善好不好?写意心想,你们又不是没见过他凶的时候,怎么笑一笑就让你们把那些都忽略不计了?

    “而且长得那么英俊又有魅力,有件事情你肯定不知道,”小董神秘地说,“公司里有女同事私底下买厉先生的……”关键的地方倒停住了。

    “买什么?”写意问,总不能他还有初夜吧?

    “买吻。”

    扑哧一声,写意将口里的汤吐了出来,险些喷了小黄一脸。她被自己嘴里面的汤呛到,不停地咳嗽,那昨天接吻之后岂不是她还需要付钱……

    接着,她脑子里开始出现厉择良坐在那里一个接一个地卖吻的图片,想象了半天,不禁觉得不对劲儿,于是问:“不可能吧,买一个吻得出多少钱才让他看得上眼啊?”

    “废话,当然不是你说的那种吻了。”小黄说,“你不要想得那么猥琐。”

    “难道还有其他类型的吻?”

    “是杯子啊,厉先生用过的一次性杯子,有人收集来叫卖。”

    写意傻眼了,间接接吻?

    “明明是你们猥琐,好不好。”写意说。

    “我们又没有买过,也是听人说的。”对面的两人立刻撇清关系。

    写意下意识地去摸了摸自己的唇,仿佛舌尖还残留着昨晚那种柔软湿润的触觉,特别是那不停地念叨她名字的声音,简直能蛊惑人心。

    想到这里,写意的心怦怦直跳,几乎要跃出来。

    “写意,你脸红了。”小黄说。

    “我哪有!”写意立刻心虚地争辩。

    “你不会这么纯洁吧,我们说点儿这些你也要脸红,没谈过恋爱?”

    “没有,只卖过身。”

    “卖身?卖什么身?”

    “卖身葬父。”

    吃完饭,小董塞给写意一块巧克力。

    “我不能吃甜的。”写意笑。

    “没事儿,你不算胖,一会儿吃点补充些能量,说不准彭老魔还要去找你。”

    “不会吧?”写意哀号。

    写意下班后,先自己回到原来的住处收拾了些东西,隐隐觉得牙疼。不该吃那些巧克力的,她想。

    下班高峰,她拿着一些行李不方便坐公交,等了好久才抢到一辆出租车。

    司机按下空车的灯以后,问:“小姐,到哪里?”

    写意一怔,糟糕,她忘记问地址了。

    幸好她方向感极强,让司机开到厉氏楼下,然后按照昨天季英松接她去厉宅的路线一一在脑海中复原,走了一遍,到了尽头居然真的就是那儿。

    她小小地佩服了自己一把。

    到的时候,已经天黑,过了吃饭时间,没有人打电话催她。到了厉宅,也没见人们兴师动众地等她吃饭,让她觉得很别扭。这两件琐事叠起来,她在心中为厉择良小小地加了点分,而且决定原谅他早上的过错。

    她刚走进门,发现厉择良在沙发上看报纸。

    他抬头看见她,忽然说道:“你上班也要迟到,下班回家也要晚到,你以后做事情能不能利索点?我们已经吃过饭了,你要吃就自己做。”

    写意闻言错愕,接着心里气得要命,从来只有她说人家磨蹭,还没人嫌过她不利索的,这是什么人嘛!扣分扣分,刚才加的分全部扣掉,还要倒扣一万分!

    “我自己泡方便面。”写意恨得牙痒痒。

    “我们家没有方便面。”他闲闲地说。

    “那我不吃,总可以吧。”写意气呼呼地说完,一口气将行李搬到楼上房间。

    屋外的天空阴沉得厉害,似乎就要下雨了。

    厉择良的视线落在她背影消失处,缓缓地放下报纸。他的心情安定下来,就差那么一点点,他以为她不会再回来了,几近绝望。

    其实写意并不知道厉择良今天特地提前回来,放了老宅里所有人的假,连老谭也被迫离开。

    “可是晚饭……”老谭说。

    “家里有什么材料?我自己做。”

    “那我为你配好作料。”

    “不用了,我又不是不会。”

    “本想免得你们麻烦。”老谭笑了。

    厉择良收好报纸,慢慢地踱到厨房,查看了下电饭煲里闷着的米饭。接着又拿起刀,准备切菜开火下锅。他在国外独自生活过,如今的大部分时间也是在那套小公寓里独居,几个家常小菜难不倒他。

    楼上的写意收拾完东西以后,开始觉得饥肠辘辘,饿得前胸贴后背,实在熬不住,便想偷偷下楼找点残羹剩饭来吃。

    当她轻手轻脚地下楼,却发现厨房里有响动,她小心翼翼地去偷窥,竟然看见他在里面。

    她从没见过这么贤惠的厉择良,胸前系着灰色的围裙,袖子卷了起来,正在炒菜。

    他发现了她探出来的脑袋,一手拿盘一手铲起菜说:“在饭厅等等,马上吃饭。”

    香喷喷的鱼香肉丝和糖醋排骨就这么被他给做了出来,放在饭桌上。

    “做给我吃的?”写意有些受宠若惊。

    “我自己吃的,但是你想吃也可以。”

    写意笑眯眯地看着他,这个男人真是刀子嘴豆腐心。

    “摆筷子。”他说。

    “嗯。”写意头一次这么听话,屁颠屁颠地去拿。

    此刻,饭厅里是一片祥和的氛围。

    男人解了围裙坐下,女人回厨房拿碗筷,连那只顽皮的恶猫也乖乖地蹲在那里,津津有味地吃着白米饭和肉丝。

    她坐下来,朝着那盘鱼香肉丝很神圣地夹了第一筷子,放进嘴前却看到上面翠绿的葱花。

    “呃,为什么要放葱?”

    厉择良的眸子沉了沉。

    然后第二筷子,伸向了糖醋排骨。

    “呃……好烫。”

    他的眸子沉得更深。

    第三筷子,写意又夹了些肉丝,还没入口就叫。

    “我的天,居然还放了黄瓜丝,我一直都……”

    她的话还没说完,忍无可忍的厉择良用寒冰一样的目光扫了她一眼,提高声音“嗯”了一声,脸色沉下去,眼中隐隐聚集起风暴。

    “呃……”写意见苗头不对马上改口,“其实我一直都很喜欢吃黄瓜,简直是人生的大爱,放得可真合适。”然后眉毛皱成一团,忍痛吃下。

    “你挑食的毛病应该改改。”他说。

    夜里,雨倒也没下起来,就是风刮得厉害。整个大屋就只有她和厉择良两个人,风吹起来,乌拉乌拉地响,半夜听起来阴森森的。也不知道是楼下客厅里哪扇窗户没关好,一直荡来荡去的,使得写意更加难眠。她很想出房间去关,可是她胆子小,踌躇了半天才下定决心。

    她出门刚下楼拐了个弯,没注意到在暗处矗立的厉择良,摸索着开灯。

    他却察觉到了她,在光明来临之前,他生平有了第一次不知所措。他只是因为要下雨了,腿疼得厉害而下楼来吃点药,没想到撞见了她。

    写意好不容易摸到开关。

    灯光一下子亮起来,晃到她的眼睛,客厅恍如白昼。她转过身来,忽然看见灯光下的厉择良,身体明显一震。他穿着睡衣,手里拿着根手杖,右边的裤管下面明显空荡荡的,没有戴假肢。看到他这副样子,写意有些尴尬。

    “我下来关窗户。”她解释道。

    而他却没说话,脸色如同寒冰。

    写意知道他这个情况被人看见肯定会别扭一下,便走去将窗户关好就准备回房间待着,再也不出来。她走到一半瞄到他手上拿着药瓶,便一下子想起来上次那位何医生的话。他是因为腿疼而下来吃药的吧。

    写意胸口抽得紧紧的,不禁停下来说:“今天他们都不在,你有没有需要我帮忙的?”

    “没有。”

    “要不要帮你拿杯子?”

    “不需要。”

    他又开始倔起来。

    “其实……”她对他这种倔强,决定下剂猛药,“其实你的腿,那天我就已经看见了,所以你不用回避。既然要和你一起生活直到让你腻味为止,怎么可能不让我看见?”

    语罢之后,写意静静等待飓风的来临,大不了那手杖扔过来再砸一下。可是就算砸死她,她也不想见他那个样子,一提到腿就如此介怀,生气都比冷漠刻薄要强。

    越掩饰说明越介怀,越介怀说明心中仍过不去那道坎儿。

    如此一口气说开了反倒轻松,这种事情对他来说长痛不如短痛,他不仅需要面对她,还需要面对外面别的人的眼光。

    他闻言脸色阴沉至极,眼中骇然已经聚起狂风,可是他偏偏开口很平静:“看到就看到了吧,一条废了的腿,也没什么可藏着掖着的。”即使这样说得平淡,他的语气也如万年寒冰一样凛冽寒冷,说完倚着手杖在沙发上坐下。

    “如果连你自己都不能平静地看待自己的腿,那么如何能让其他人正视它?那假肢做得再逼真也是假肢,况且它也不能让你戴一辈子。你不能在那种虚幻的表面下掩盖自己,而且何医生说你长期强制性地戴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