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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章 救治

    在圣魔大森林的外围,一道身影正快速穿梭于密集杂乱的树木之中,愈发接近出口。

    如果是骑马,那肯定要按大陆走。但现在只有两人,凌云只需按照方向直线前进就好了。

    在圣魔大森林的边界,有着一圈围墙,叫做“生命之墙”。据说当初建造时,是用来抵御兽潮,防止灵兽入侵周边城镇的。它保护了一次又一次城镇的安危与许多人的生命,“生命之墙”之名也由此而来。

    但后来因为种种原因,这堵生命之墙逐渐演变为一种类似关口一样的存在,出入都需要检查是否有允通令牌。

    而允通令牌又需要在相关部门认证购买。这也导致现在的生命之墙失去了初衷,变得商业化。

    生命之墙的出入口不唯一,每隔一千米就有一个,但出口和入口必须是同一个才允许通过。凌云他们出入的是离瓦伦镇最近的那一个。

    路上凌云周边的树木灌木越来越少,越来越杂乱,甚至到处都是残树焦土。眼前的生命之墙的样子也越来越清晰。穿过最后一片灌木群,凌云终于踏在了水泥修建的大路上。

    前方便是生命之墙了。

    在凌云的正前方,赫然就是一堵高大的城墙。墙体遍体都是由坚固的合金制作,但在太阳的照射下也并没有像普通金属一样产生刺眼的反光。

    虽然它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灵兽进攻的洗礼,但你绝对找不到一丝裂痕或者是任何的损伤。因为这周边的人们在每次战役后,都会给城墙细心修补。所以这么多年过去了,生命之墙依旧固若金汤。

    城墙大约有几百米高,顶部是一幢幢类似炮台一样的建筑。每幢炮台都有两名军人看守着。底部是一个五米高,六米宽的城门。这也就是凌云立刻要去的通道。

    凌云喘着气,背着孟浩然向城门走去。此时,一只队伍骑着马匹从凌云刚刚出来的地方冲了出来,目标好像也是奔着城门去的。

    看到前面有一个人挡在他们面前,为首的一个男子喊到:“喂,前面的那位朋友,小心!麻烦让一下。”

    凌云下意识地转身回头一看。哦,原来是一只雇佣兵队伍。

    这一回头不要紧,但当凌云露出他那精致的脸庞,高冷的面容,以及那漫不经心的一瞥时,禁欲系男神的感觉瞬间就蔓延了。

    那只队伍里的一个十六七岁的白衣女子见了,一副不可思议的样子,手捂住嘴巴:“哇!前面那人……挺帅啊。”

    女子旁边的一位小伙子听了,瞬间脸就垮了下来,语气怪异地应和道:“是吗?还行吧。”

    女生没有注意到他的表情,微笑着说:“是啊,我长这么大还是头一次见到这么帅的人呢。”

    旁边那男子不屑地轻轻“切”了一声,眼中充斥着愤怒。与其说是愤怒,倒不如说是嫉妒更贴切。正死死盯着凌云。

    凌云站在原地,有点纳闷:这里地形平坦,又如此空旷,他们稍微绕开一下下就行了。为什么一定要逼迫自己让开?

    不知道凌云想到了什么,摇了摇头,转过身面向生命之墙。他并没有选择避让,反而周身灵力附体,曲腿蓄力一蹬,如一只离弦的箭一般,笔直地朝城门冲了去。

    那男生见他这样做,气不打一处来。可能是被嫉妒冲昏了头脑,在他眼里,凌云的行为就是赤裸裸的宣战。于是他大声怒吼:“好啊,那家伙居然挑衅我们!”

    叫完,双腿使劲踹马屁股。马受了惊,撒开腿狂奔。就这样,他脱离了这个队伍,一马当先冲在最前面,追逐着凌云。

    白衣女生见了,虽然不明所以,但还是试图阻止他,惊呼道:“喂!你想干什么?快回来!”

    为首的那位男子也大喊:“你想要干什么?回来!”

    但他完全将队友的话当做耳旁风,一心想要追上眼前那个令自己不爽的男子。

    可惜啊,以他胯下那匹普通马的速度,怎么可能比得上咱们凌云呢。

    于是很快,凌云甩开了后面的雇佣兵队伍一大截,只身一人到达了城门口。

    一位衣着盔甲的守卫挥手将其拦下:“麻烦请出示一下您的允通令。”

    凌云从空间戒指中取出了自己的铜制令牌,拿在他眼前。

    看到凌云取出的铜制令牌后,他眼中流露出一丝讥笑。点了点头,说:“没问题,请您去边上的档案室里存一下档案。”

    凌云看出了守卫眼中的嘲笑,但他也没工夫去管。直接踏步走进了旁边的档案室。

    走进去,见到的是四面八方到处挂满了编号的方格。唯有正前方是一个柜台,一位老者正坐在那儿,翻阅着一本书籍。

    凌云敲了敲门,说道:“我是来还令牌的。”

    老者抬头,看到凌云后,从柜台走了出来。手一伸:“令牌拿来吧。”

    凌云将令牌放在老者手里,老者提了提眼镜,看了看令牌的编号:4632。

    老者轻笑一声,走到一面墙边。熟练地架起一个梯子爬了上去,打开编号为632的那个小方格柜子,将令牌放进去后又将它关上。最后再把安置在方格表面的一个倒计时器给调节一下。老者做完这些后,抹了抹头上的汗水,对凌云说了句:“你可以走了。”然后颤颤巍巍地从梯子上爬下来。

    凌云转身出门。刚从档案室出来,你说巧不巧,正好遇到了刚才那只骑马的雇佣兵队伍,不过他们的马已经不见了。

    看到凌云从档案室出来,那个狂追他的男生瞬间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快感。他从储物戒指中拿出了一块银制令牌,对着凌云晃了晃,眼中满是嘲讽之意,叫嚣道:“小子,你看看这是啥。”

    但凌云并没有理会这个人,现在耽误之急是带孟浩然去医馆治病,没时间在这儿耽搁,所以尽量避免口舌之争。

    凌云鸟都不鸟他一眼,转身径直往小镇里走。虽然不认识路,但问一下瓦伦镇的当地居民,应该就知道医馆的位置了。

    被晾在一边许久,被无视的感觉洋溢在身体的各个部位。男生瞬间炸开了锅,咬牙切齿道:“你小子给我站住!竟然敢无视我……”

    “住嘴!”

    为首的男子大声呵斥了他一声,追上去对凌云道歉:“这位朋友,真是抱歉。我这位同伴的性格脾气有点差,希望您别和他一般计较。”

    凌云也并没有拒绝他的道歉,眼前这个长相普通,身形高瘦的男子估摸着有二十来岁。想想应该对于瓦伦镇挺熟悉的吧。于是凌云就对他询问道;“你知道瓦伦镇的医馆在哪里吗?”

    男子一脸兴奋的样子,连忙说道:“知道知道,我们刚好也要去那里。我来给你带路吧。”

    说完,对着后面的其他人招了招手,“跟上。”然后带头向小镇里走。凌云也紧跟在他后面。

    白衣女子小跑跟了上来,跑到凌云边上,笑着问道;“你背着的男孩子是你的弟弟吗?”

    凌云扭头看向白衣女子,这才看清她的模样:清澈明亮的瞳孔,弯弯的柳眉,长长的睫毛微微地颤动着,白皙无瑕的皮肤透出淡淡红粉。清丽秀雅的脸上荡漾着春天般温柔美丽的笑容。不得不说,她的确是一个平常见不到的漂亮姑娘。

    可惜啊,凌云是什么人?他会因为美色而看呆吗?只是看了一眼,凌云又把头扭了回去。

    在白衣女子充满问号的大眼睛中,凌云简单直白地吐出两个字:“不是。”

    白衣女子惊讶了,眼睛睁得老大老大,一脸的难以置信:“不会吧,!难道,他真的是你的孩子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