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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章 特木尔的爱情事件

    白狼王在大托达尔节前得了个绝世美女,却没收入房中。这件事早在白狼部上层传得沸沸扬扬了,而作为白狼王亲信的特木尔,在南归的路上就知道此事了,开始他也并不在意,但是在那个‘神鬼巫师’乌其恩的撺掇下,再加上卓力格图,三人一起偷偷地潜入了连紫的练功场旁的一处草丛里,看到了苏晨的相貌。一看之下,特木尔的魂儿就没了,当天他就去找连紫给他作媒。但连紫这个‘死丫头’竟替苏晨定了三个择夫标准。一、立下过赫赫战功,二、至今没有娶亲(连紫的意思是要处男!)三、向长生天发誓永不再娶,而且如果敢在婚后沾花惹草,连紫就阉了他。

    呵呵,小狐狸的这三个条件,白狼部没人能合适。立下过战功后,谁不是先娶个老婆,安个家的。在白狼部,没有娶妻的,最大的也就是十四五的小男孩了,还有就是那些有婚约的贵族少爷。

    连紫说完这三条之后,特木尔很是窝心,但并不灰心,他连夜给白狼王飞鸽传书,要他帮忙。就这样,半个月后连紫退让了,但她又冷不丁地加了一句“只要苏晨自己愿意,嫁给谁,连紫都不管了。”意思就是“如果苏晨不同意,她还要管!”

    这样特木尔的主要问题,就是那两个和他一起看到苏晨相貌的竞争对手了。首先,卓力格图是没问题的,他只在乎好弓和好马,女人给他一个,他不会嫌少;给他一百个,他也不会嫌多;晚上有个能暖被窝的就行了。但是,乌其恩,就是个大问题了,这小子都三十好几的人了,还没成家呢!不是他不喜欢女人,恰恰相反,他从还没长胡子时就开始瞎折腾了。别看他一副敦实、矮胖的样子,他太能哄女人开心了,以前借着巫师学徒的名头,鬼才知道他和多少女人有过关系。而且特木尔还听说,让乌其恩转行当将军并不是白狼王主动提出的,而是因为乌其恩和一个贵族的女儿有了奸情,他怕那个老贵族报服,才不敢再留在老营而‘转业’的!就是因为乌其恩那一套对付女人的本事,让特木尔这几天看他很不顺眼,就像乌其恩给他戴了绿帽子似的。

    不过到现在为止最关健的是,他还没和苏晨说上一句话呢。苏晨自从收了连紫这师妹后,两人就像两张贴在一起的狗皮膏药似的——形影不离。特木尔总不能当着白狼王别妻的面儿,勾搭她的侍女吧。可巧,今天苏晨竟主动向他跑来,还要和他一起作战!望着远处正指挥作战的铁利洪,特木尔由衷的感叹道:“这家伙,人还不错吗!”

    呵呵,老油条铁利洪竟是在两面讨好!

    特木尔将最好的两匹马让给了苏晨,也不管苏晨听不听得懂,马背上的特木尔,一边喝着风,一边对着苏晨胡吹乱侃,最后竟自顾自地唱起了那悠长的布兰小调!后来,苏晨就曾经问过连紫:那个脸上有长疤的高个子将军,脑子是不是有问题呀?

    在奔袭呜咽河的途中,特木尔的三千精骑并不孤单,时不时地会遇上小股的石驼部的溃兵。特木尔根本不分兵理会他们,只是他的三千精骑一过,溃兵也没几个活的了,大多数连人带马都被射成了刺猬。其实单就论马上的射术,这三千人并不逊于‘羽狼卫’!再后来,竟有报信的斥侯被他们给追上了(他应当是蒙利克刚遭到埋伏不久,就跑回来送信的斥侯。‘奔狼卫’的速度太快了!)。“嗖嗖嗖”地一阵箭过后,那个已经变成了仙人掌的斥侯,静静地‘注视’着一团极速掠过草原的黑云向着不里勃阔临时大营的方向扑去……

    在追击石驼部向北逃蹿的溃兵的途中。

    连紫总算知道什么是“喂食儿”了,她的一干卫士,只要看到有落单的敌兵,并不会向特木尔的部队那样放箭,而是吆喝着一窝蜂地涌过去,并在此人的非要害处划上几刀,消弱他的战力,然后再让最后面的连紫会一刀结果了他的性命。中间的过程,很短也很流畅,以至被“喂”给连紫的敌兵连投降的机会都没有。可见卫士们的配合相当熟练,也可见卫士们做这种事也不是一次两次了。

    同样,就在不远处,也有几个被严密保护的贵族子弟,在做着和连紫同样的事。这是每个布兰草原贵族必修的一课,而白狼王曾吹嘘自己十四岁就随父出战,也是很正常的事。

    和上次猎杀黄羊一样,连紫同样感到很兴奋,她感到了一种可以随意操()弄他人生死的快感,甚至还有一种凌驾于众生之上的豪情。只是这些感觉比猎杀黄羊时更加强烈了。当然,连紫的善念,也深深地感到了这种杀戮的残酷,虽然他们是偷袭自己的敌军,但连紫心里还是有些不忍和内疚。

    但这又能怎样呢,一切都是连紫自己的选择。连紫要作为一个强者,立身于这个残酷的世界,就不能不做些违心的事,就不能不面对别人谴责和诅咒,就不能不习惯于他人的恐惧和谄媚。强者永远是和‘可爱、美丽、温柔’背道而驰的,至少它们是很难存容在一个人身上的。但为了实现自己、证明自己、保护自己、守护自己的所爱,连紫早已下定决心,不惜一切代价,也要成为一个强者。哪怕再痛苦、孤独、不被人理解,连紫也绝不后悔!

    远处,突然出现了一群有二十多人众的石驼兵,不知他们是怎么逃过白狼部大部队的追杀的,不过他们当中有马的只有四五人而已,可能其它的马都被跑死、射死了吧。也正因为是这样,连紫和众卫士才能在这朦胧的月色下迅速判定他们就是敌人。

    “众卫士,听我号令!列三重梯阵…………拔刀!”随着连紫很突兀的军令,“仓棱棱”三十多口钢刀被举到空中,“方向,我刀所指。冲锋!!!”在连紫最后一声娇叱之后,三队骑兵,像三排梳子一样,挟着狂风,向敌兵们“梳”了过去。连紫赫然在最前列,而斯琴格尔和士卫长分列其左右。从冲锋开始,连紫就两腿紧()夹着马腹,身子微向前倾,被右手紧握着的明月弯刀一直明晃晃地指向那二十多人。在轻柔的月光下,一身绒装,面色刚毅的连紫,有一种难以形容的飒爽的美!

    “嗬,嗬,嗬,嗬……”带着这让人闻之丧胆的吼声,连紫与众卫士很快就与这二十多人撞上了。

    虽然连紫冲在最前排,但也只有一次出刀的机会,明月弯刀,绝世宝刀,砍人和砍豆腐没有区别,“噗”的一声,只稍微感觉人比豆腐重些。那四五个骑着马的敌兵跑了,另外还有四五个人没被砍死敌兵,四处奔逃。

    连紫的马队冲出去后,又绕了一个弯,调转了马头。此时连紫又将刀高高举起,发令道:“众卫士,听我号令!散开,自由追击,不受降,不取战利品,听见铜锣声立即归队!”

    “夫人,刚才太冒险了!”等众人都散开后,斯琴格尔才说道。只有在连紫的命令完全被执行后,斯琴格尔才敢向连紫提出劝荐,这就是白狼部军队的第一准则。“你不同意长官的命令,可以,但在行动上你必须完全服众!”连紫无疑是这三十多号人的头,她先前只是没下命令,所以一切命令都来自卫队长。但现在她下了命令,那众人就只能‘唯连紫之命是从了’,但这也需要连紫得通晓白狼部的军令,但这对小才女是一点问题也没有的,不但军令,她还一直用刀模仿着白狼部的旗语,刚才作为这个小队的指挥官,连紫的表现完美无缺。

    “是啊,刚刚我也是很怕。但连紫也不能老是躲在卫士们后面一点险也不冒吧!开始时,敌人的数量多于我们,胜负尚不可定,故一切以大局为重。而现在只是追杀溃敌而已,于大事无碍,连紫需要磨练自己……”看着近前横躺着的十来具尸体,听着远处不时传来的惨叫声,任由明月弯刀血淋淋地滴着腥臭的鲜血,连紫觉得自己像是在做梦!

    于奔袭不里勃阔一万人的路上,时间已经过去了两个时辰了。

    特木尔的三千骑兵也已经在急速奔跑中,换了七八次马了,马匹都有些累了。此时已近黎明,星月已逝而朝阳未现,正是一天中最黑的时候。特木尔命令众人燃起火把,并放慢了行军速度。其实特木尔他们早就过了不里勃阔的大营了,可那里早就是一个人也没有了,寻着马蹄印,特木尔一直追到了现在。

    “统领,前面有个峡谷,应该就是川贝峡了。”一个前哨部将向特木尔禀告道。

    “嗯,按计划行事!”特木尔没再像方才与苏晨“聊天”时,那么兴奋了,神色之间又出现了一股冷辣、残暴之气。他现在还记得临行前,铁利洪对他的叮嘱:

    “吾素闻不里勃阔此人,心高胆小,刚愎自用;且兼多谋寡断,干大事则惜身,见小利则舍命。你我对饮时,也曾笑骂其为酒囊饭袋。呵呵……然行军作战,未算胜先算败,真不知有多少名将就毁在这‘想当然’之上。你来看,于平阔的草原上,你自然可仗着速度,东突西进,战则有胜无败,退则一遁千里。但是这个位置,川贝峡,地势很是奇特,他若在此处设伏,居高临下,放火射箭,你就是三万人也难得脱!所以,若他弃营而逃,你过川贝峡追击时,须走小路,并摸清他是否设伏。他若没设伏,只顾逃跑,你也就别追了,毕竟白天他人数的多的优势就有作用了,我们就放过这个‘真酒囊饭袋’;他若设伏,你就火烧川贝峡,然后在他的退路上截击,嘿嘿,咱就要了这个有点小本事的‘假酒囊饭袋’的命!”

    “大人,探子来报,川贝峡之上果有敌情,但数目不详!”一个小将骑马过来说道。

    “不用再探了,呵……我特木尔差点就折戟于此啊!不里勃阔,你的人头,特木尔就愧领了。命令!分两百人于川贝峡左右两侧放火,以三声狼啸为号。其他人给我迅速经小道穿过川贝峡,截杀不里勃阔!”说着特木尔拔刀大吼:“犯我白狼者,虽远必诛之!”